24/06/2008

英倫留學(五)撰寫博士研究計畫

英倫留學(5
-撰寫博士研究計畫-

蘇冠賓
一位成功的企業家高中畢業後就出社會打拼,後來做貿易賺進數億,接受媒體訪問時,他表示自己肯定明星學校存在的價值,但並不認為唯有進明星學校才會有前途。「有些人在求學路上很頂尖,後來念台大、政大,當上公務員或醫師。但公務員職等再高,月薪才頂多10萬出頭;醫師收入較高,但每天工作16小時,生活品質很差,投資報酬率實在太低。明星學校、熱門科系就像LV(名牌)很貴重,大家渴望擁有,但有沒有這種價值,見仁見智…」(蘋果日報96/3/8)。我覺得這位企業家的描述用來形容clinical academic career(臨床學術工作)也是十分貼切。學術工作固然十分重要,學術生涯也確實令人嚮往,但對於大部分學術界的人而言(例如大學的教師),學術事業其實只是一個工作,一個不會賺大錢、但是還算可以受到尊敬的工作!我個人認為對臨床醫師而言,並不需要捨近求遠,把病患照顧好其實就是一個絕佳的成就。學術界能夠獲得諾貝爾獎或成為中研院院士的殊榮者,其實是千萬中選一的人才、集其終身努力再加上絕佳的運氣才有的機會。學術工作的樂趣,不該僅來自於發表高影響係數(impact factor)期刊的滿足感(固然也很重要),若能解答一些專精領域的小小疑問、結交同好、提攜後進、栽培人才、甚至於提供工作機會給研究助理…也都算是學術工作中重要的元素。不用太過嚴肅去面對學術生涯,最好是先擁有探討事理的熱忱、享受學術工作的樂趣,先把「科學」當作日常生活的「態度」,再考慮把「學術」規劃成個人的「事業」。
撰寫博士研究計畫(PhD proposal
在前幾期的文章中已經提到留學申請學校及經費補助的經驗,以及出國進修之生活瑣事,接下就來談談有關攻讀博士學位之研究計畫的撰寫。倫敦大學國王學院(King's College London,簡稱KCL)的行政效率大致算是不錯,坐在數位照相機前面一分鐘後附有大頭照的通行証及學生証就出來了,記得入學時當天我就辨好了所有的入學手續和行政作業。拿到自己的資訊系統使用權限,而資訊室也將研究所需之軟體和設定都幫我安裝在手提電腦上,即使人不在學校也可使用學校的網路、硬碟、圖書館資料等等,意味著學生應該就要開始工作了。
博士生首先面對的就是撰寫完整的研究計畫以送交校評會審查。如果過去從來沒有撰寫完整的研究計畫的經驗,這將會是一個很大的挑戰;若在台灣已經有向研究補助機構(如國科會)申請研究的經驗,那麼也可以把握這個機會從基本面打好基礎。
許多的書籍、網站和文章都有提供撰寫研究計畫的建議,其中一些技術上的原則相當重要。例如,第一步應審視研究計畫中所要檢驗的假設是不是明確,預想一下,如果研究順利完成,預期的結果將會是如何?模擬一下心中的那一篇論文大致會是如何呈現?這樣做可以讓你思考「研究結果的深度及廣度是否可以成為一個博士論文」?其次試著回答:「這個研究可以解答那些疑問」?對於解決某些重要的(臨床)問題是否有幫助?這樣做可以讓你思考「研究的結論是否夠說服力」。最後要思考一下「要用什麼研究方法來檢驗這個假設」?那一種是最有效率的研究方法?如果失敗的話有那些代替性的方法?
然而,還有一些「非技術」上的觀念,也是留學生在思考研究計畫內容時要常常要自我提醒的:
一、自己對研究主題是否有興趣?在申請學校時所寫的研究計畫摘要,其實已經勾勒出大概的研究興趣及方向,一旦指導教授也同意,這自然是指導教授也覺得有興趣的題目。然而在入學之後,研究的內容或方向還是有可能因深入的討論而有所改變,此時改變的方向通常是朝向指導教授更有興趣的題目,如果自己對於變更後的題目沒有興趣,也一定要勇於和教授溝通。我的指導教授曾說 ”Ask yourself if you feel the passion with your PhD project, otherwise you will be miserable when you get stuck with it.”
二、研究計畫是否可以在時限內確實執行完畢?科學研究永無止境,但博士研究只有短短數年,因此對於研究計畫的範圍,一定指導教授有大概的共識。研究計畫可大可小,有人天縱英才又不眠不休日夜工作,但可別期待人人皆有驚世鉅作。野心太大或許讓你完成重要的研究,但如果因此讓自己陷於苦海當中,以致「立誓不願」再從事學術工作的話,那就白白浪費投資在博士訓練中之時間、心力與金錢。站在教授的立場來想,當然不難了解他(她)期望學生做的愈多、學的愈多、成就愈多;但也有少數教授因為學生不多、經費不夠,竟把學生當研究助理使用,這時一定要和教授溝通,表達自己的困難,不要默默承受。由於文化差異,東方常常是「教授說跳下去就跳下去」,以行動表示自己的勤勉學習。但在西方則反而會讓教授誤以為「沒有問題」,以致不斷要求,最後如果研究可以完成也還好,如果做不出來反而讓教授責問當初為何會答應、為何沒有及時尋求協助?
第三、回台灣是否可以延續?到先進國家學習不外是希望在豐富的研究資源環境中精進自己。然而,學習最新的知識及技術固然令人興奮,但若回到台灣不能延續豈不可惜。我認為「學多、學新、不如學精、不如學精神」,貴重儀器和複雜技術永遠只是研究手段,更加重要的應是研究的興趣、創意和做研究的精神。博士研究訓練是在養成可以獨立進行學術研究工作(其中還包括學術行政和研究教學),我覺得如果能夠學到做研究的方法,未來在學術生涯上就算是碰到自己沒有興趣或不熟悉的題材,也應該可以游刃有餘。此外,博士研究訓練的過程中,應不斷思考未來如何懷有熱忱的持續自己的研究生涯,切莫陷入巧婦無米之炊或是懷才不遇的困境之中。
第四,錢從那裡來?在英國,不論是負責學生研究的相關費用、協助申請獎學金,乃至於設法給予工作賺取生活費…,一般都會認為是指導教授的責任。以大多數台灣的留學生而言,大多都會動用到自己的存款,因此如果指導教授問到進修及計畫執行的經費那裡來,有任何困難一定要直接告知,教授常常可以給予一些幫助,例如在學校或實驗室內工讀,可賺取生活費、減免學費、又可以融入當地的生活…,我的指導教授因為經費充足,加上合作的研究計畫眾多,因此同學中就有五位是接受兼職的薪資同時攻讀博士學位。所幸,台灣來的醫師博士生常常有機構的補助,當然多少有所幫助,這時只要確定指導教授有足夠的經費負擔實驗的相關費用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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